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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華戲曲的大家庭裡,有些一直生活在民間的特殊組成部份,比如儺戲、目連戲、木偶戲、影戲等,它們構成民俗文化的一部份,並覆蓋了很大的地面和區域。它們獨立於以士大夫文化為主的主流文化之外,屬於底層的、民間的、邊緣的文化形態,越是偏遠地區,越是主流文化覆蓋不到的地區,它們越是興盛,越是充滿生機和活力。像儺戲的主要分佈區域就集中在雲南、貴州、江西客家等文化相對閉塞落後的地區。
儺戲是在儺舞基礎上發展形成的戲劇形式。儺舞是古代“儺祭”儀式中的一種舞蹈。儺祭淵源於原始社會的圖騰崇拜,到商代形成了一種固定的用以驅鬼逐疫的祭祀儀式。周朝叫儺。周朝不僅有鄉人儺,周天子和諸侯國還舉行“大儺”、“國儺”。《周禮•夏官》說,儺祭時,方相氏身披熊皮,戴著有四隻眼睛的面具,一手執戈,一手揚盾,率領戴面具、披毛頂角的“十二獸”及大隊“侲子”(由少年兒童扮演)到宮室各處跳躍呼號,並合唱充滿巫術咒語味道的祭歌,以驅逐“疫鬼”。北宋時,宮廷儺舞中已沒有方相氏、十二獸、侲子等角色,出現了由伶人裝扮的將軍、門神、判官等人物。從人物的搭配看,表演已可能有一定情節,並向著娛人的方向發展。
儺戲經歷了各個朝代,形式不斷發生著變化,流傳至今,成為重要的信仰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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