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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開國
百戰據山河,揭地掀天,想見當年氣概。
三章遵約法,經文緯武,猶存故國冠儀。
這是在印尼坤甸卡浦亞斯河之東的一所中國式的廟宇裡掛的一副對聯。這座廟宇是僑民為紀念開闢坤甸的大唐客長羅芳伯而建立。大唐客長即海外王。
羅芳伯,原名芳。因他畢生“業創賢芳”,“英風遍著中外”深受人們愛戴和尊崇,尊稱他為羅芳伯。1736年生於廣東省梅縣。早年加入天地會,傳播愛國思想,發揚民族精神,致力復興漢民族大業。
他1772年率領志氣相投的同鄉同志,從虎門駕獨木連體船啟程遠航,直到婆羅洲西岸坤甸萬律。
在坤甸,羅芳伯起初教書設館受徒。教書兩年後,與同鄉同志組織“蘭芳公司”,從事開金礦,種植各種農作物,買賣黃金,被眾人推舉為“老大哥”。
1777年﹐根據僑民的意見﹐羅芳伯在當地蘇丹割讓給他的數千裡土地上﹐創立東亞前所未有的獨立民主國家,名為“蘭芳大總制”﹐年號稱為蘭芳,實行民主共和政體。他的名義僅是“大唐總長”又稱“大唐客長”。意思是中國人作客海外的首長。它比美國獨立,推舉華盛頓為美國第一屆總統早12年。
蘭芳國以東萬律為國都,設立公署,一切規章、制度由芳伯親自制訂,總長以下官吏,由大家公選,應興應革事宜,由大眾議決。對於經濟與教育建設尤為重視。雖然國家庫收充裕,仍獎勵開荒。注意普及教育,廣設漢文學校,公立學校不收費。鼓勵開礦經商,發展交通事業,實行全民皆兵,還開辦軍械廠,鑄大炮等,成為富庶、強大國家。
芳伯建國以來,勤理國事,愛護民眾,處理公事,公平直正,有功必賞,有過必罰,紀律嚴明,社會安定,不濫用總長權威,處處民主作風,私人生活儉樸。
坤甸經芳伯銳意治理,勵精圖治,文化程度不斷提高,人民豐衣足食,國泰民安。
1795年,芳伯積勞成疾,他召集各執事首長囑咐後事。聲言“禪讓”傳賢,定為繼承法典,卒年僅5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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